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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中南锦宸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被罚款壹佰万元

胶东采编中心 企业文化 2021-11-15 14: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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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本网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平度市中南锦宸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被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2020年6月12日,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投诉人反映:自己是平度市重庆路中南漫悦湾小区业主,小区物业和开发商曾同意1楼业主把门前绿地圈起来作为小院使用,但是近期城管工作人员称属于违建需要拆除,市民表示购房合同有体现“与1楼连接不计入面积的绿地归1楼住户使用”,认为是开发商虚假宣传,对此不满,要求部门协调开发商或物业给予合理解释,希望有关部门落实并答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平度市中南锦宸房地产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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