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先生向本网编辑部反映帮维咨询服务(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打着“教育退费”旗号收取2000元费用,承诺教育退费不成功,他们公司收取的费用全额退款,但李先生按照他们指使立案开庭后退费不成功,但他们以种种理由拒不退款。
高效处理教育培训退费,快速见证奇迹!市民李先生称,2025年6月7日他在刷百度时,百度推送引流一则广告,宣称可帮助消费者进行教育退费,只要你把钱交给教育培训机构,不管是什么情况没有上岸,都可以找他们帮助退费,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退费不成功他们不收费。此时的李先生正为孩子去年5月被山东省临沂市一家教育机构以考公考事业编为名网贷交付24900元没有上岸钱打了水漂而发愁,于是看到帮维咨询服务(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百度广告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留下了手机联系方式。过了一会,一个名为“高主任”的微信号加上了李先生。
按照要求李先生提供给对方教育培训打款记录和合同,并咨询他们能给帮忙退款吗?高主任看了合同后称:“合同中是存在不平等条款和霸王条款的。合同的签署本身就是加重了消费者的权益,就是责任都在你。后续介入律师需要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把这些条款作废,从而帮你达到退款的目的。”“像他们前期本身就是扩大宣传诱导你去报名的,然后现在你跟他去沟通退费,他肯定就会说没有上岸是你个人的原因。但是你不是律师,所以你没有办法作废。”
李先生问:“你们先退款再收费还是先收费?”高主任说:“法律案件都是先收费的,这是行规。”李先生问:“收费后退不回来款怎么办?”高主任说:“我刚才看这家机构,并没有相关教培资质,本身就是跨范围经营,收取你的钱就是违规。 他们也是有司法案件的,而且风险还挺高。如果没有帮你追回费用,我们收取的钱是全额退你的。接手你的案子收取4392元,我们没有二次收费,后续是包执行的服务到你退款到账为止。”
6月9日,看到李先生有所疑惑,高主任给李先生留言说:“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剑,也是保障人民权益的盾牌,如果遇到法律层面的案件,不要犹豫,一定要在诉讼时效期内先去立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6月10日高主任再次给李先生留言称:“6月案件加急处理中,最快3天结案,不成功不收费!”并配发办案资料图片。
在高主任“不成功不收费”的宣导下,双方协商先付费2000元定金,要回全部教育退费后再付2000元,而且高主任承诺这些费用李先生只是暂支,最后也由教育机构支付。就这样,6月10日高主任发给李先生一个二维码让他打款,李先生给打去2000元,高主任又给李先生推送了另一个微信号,说是帮维服务中心售后,微信昵称为“DY售后2”,真实姓名是闫宇。闫宇发给李先生一个E签宝合同让他签字,李先生看了合同和高主任对他承诺的不完全一致,他们的服务期限是到立案为止,只是法律咨询,不是高主任说的维权退费,高主任承诺的是李先生交上2000元,退费打到账户后再支付余款2000元,她说诉讼就几十元费用没有二次收费也与合同不符,立案后再诉讼还需要再签合同再交费,这分明是维权退费陷阱,于是6月11日李先生告诉闫宇和高主任说这个E签宝合同他就不签了,请求她们将李先生打过去的2000元原路返回,但是她们一直拖着不给退款。
闫宇和高主任信誓旦旦地承诺她们没有这个实力不会揽这个活,让李先生放心就是,宣导教育机构不退费,她们全额退款。李先生在要求退回打过去的2000元无望的情况下提出修改合同内容,闫宇和高主任都一一答应,先后将合同有异议的两部分进行了修改:一是缴费后由原来的“服务期限是到立案为止”修改为“服务期限是到退款为止”。二是把她们承诺的退费不成功全额退费写进合同,只是她们加了一个定语,具体条文是这样规定的:“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处理成功,乙方将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
于是,6月16日闫宇把李先生拉进一个四人小群,除李先生和闫宇外,还有两个微信名分别为“罗律”和“王律助”的人(据李先生讲其实都是托或者就是她们的微信小号然后开始演戏)。她们根据李先生提供的合同和打款记录出具了一份仲裁诉讼书,然后让李先生联系教育机构负责人并让其阅读仲裁诉讼书,在被对方拒绝后她们让李先生去立案。由于她们不懂法律致使李先生从6月份开始立案两次,直到9月12日开庭。李先生说自己已经交了2000元律师费问她们律师出庭吗?她们说如果出庭再让我交2800元律师出庭费,不然让李先生自己出庭,届时她们进行网上指导。
9月12日上午9点此案开庭审理,经过2个多小时的审理、答辩,仲裁法官休庭专门找李先生说这个案子申请人败诉,李先生说宣判败诉后将继续上诉,法官说那样李先生损失更大,上诉二审也是败诉,而且法官很负责任很人性化,按说开庭了直接等宣判,但他找李先生单独谈了又找被申请人谈让教育机构适当给李先生补偿退点费,但是被申请人请示公司领导后一分钱不退,所以法官让李先生撒诉。上午11点半,李先生及时在群里请示撤诉问题。这个案子完全跟闫宇和高主任她们宣导的不一样,她们说百分百全额退款李先生才给她们交费的。
李先生说,当时开庭那天上午李先生及时告知她们,她们也太不负责任,没有把这个案子放在心上,直到下午2点多闫宇才在群里给李先生回复说让他们宣判,仲裁法庭不是李先生也不是闫宇和高主任她们开的,不能玩儿戏,正如法官所说撤诉李先生还尽量损失少点,但尽管这样因为李先生住处与仲裁庭相距100多公里,案件诉讼费加上来回车费食宿等费用白白额外损失1000多元,不但没有拿到闫宇和高主任她们宣导的教育退费,而且给李先生带来更大损失。
闫宇和高主任她们承诺的是如果没有帮李先生追回教育退费,她们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李先生。但当李先生去要求她们全额退费时,她们拒绝全额退款,可以协商退款,一开始说给退20%,李先生不同意,又说给退30%,她们辩称教育退费不成功是李先生的责任,是李先生没有按照她们的指示让法庭宣判。李先生质问她们上午11点半李先生及时在群里请示撤诉问题,她们直到下午2点多给李先生回复说让他们宣判,这是李先生的责任吗?这是她们的责任!她们还辩称她们也有办案费用,李先生质问她们前后她们只是写了一张纸的诉状,用仲裁法官的话说一张纸的诉状几十元也值不了2000元啊!再说李先生支付2000元后及时要求退款也没有产生任何费用,但是她们到嘴的肉不想再吐出来,见钱眼开不予退款,还承诺没有把握不揽这个业务,李先生相信她们的鬼话才去立案开庭的,撤诉也是在请示她们没有得到她们及时指导服务的情况尽量减少损失的正常处理,不应成为协商退款不予退款的理由,不管什么原因李先生不但没有得到教育退费而且额外增加损失,闫宇和高主任她们是应该负责任的。
李先生说:“退一步说,如果你们承诺我再上诉你们和原来承诺的那样百分百给我教育退费,那我马上继续上诉,谁对钱有仇呢?谁不希望把教育培训这24900元钱退回来呢?如果上诉还是败诉呢?你们给我因本案诉讼上诉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费用吗?如果你们没有这个承诺,那么无需协商尽快按约定退费。”也就是说,闫宇和高主任她们只是玩文字游戏推卸责任的一个说辞,如果李先生坚持法庭宣判也是败诉。
本网记 者通过“爱企查”查验,帮维咨询服务(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5年04月02日,注册地位于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四支路28号模具园D11-1厂房,法定代表人为吴正明。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2MAEEETEY8H,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财务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帮维咨询服务(天津)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显示开业状态,经营异常。该公司曾用名定赢咨询服务(天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4月至2025年5月),定赢咨询服务(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25年4月2日的小微企业,注册地位于天津市津南区长青科工贸园区上海街18号C区6C0812,法定代表人为吴正明12。该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截至记 者发稿时,李先生仍然要求闫宇和高主任尽快按照她们承诺和约定进行全额退款无果。记 者连线山东廷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廷峰律师,徐律师说帮维咨询服务(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打着“教育退费”旗号涉嫌诈骗。说起教育退费业务,现在网上良莠难分,竟然也有律所退费业务,专门针对律师费收费的,很多人正是抓住人们被骗后急于退费的心理诱导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会造成二次伤害。针对新形势新业态也产生了很多新行业新业务,但不管怎么样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依法办事,违法必定会遭到依法追究。为此,记 者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遇到此类事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避免上当受骗,而一旦上当受骗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至于本案,本网记 者将持续关注。(记 者 牧自 化海 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