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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交警提醒以下违法车辆及时来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投案并赔付损失

田秀华 日照站 2019-09-22 22: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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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蒙网在线田秀华9月22日讯:今天本从日照交警了解到。 最近日照交警支队接市交通运输局报案称,山海西路多处限高杆被过往车辆撞坏。 经排查,山海西路撞坏限高杆系列案件约90起,请以下车辆驾驶人及车辆所有人及时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投案自首,对投案自首并主动赔偿损失的,公安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投案电话:0633-7997982。

一、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第一款、第九十九条 第1款 第3项和第2款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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