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原副市长郑连胜涉嫌受贿罪被依法决定逮捕(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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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连胜(资料图)
2025年9月26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山东省临沂市原副市长、一级巡视员郑连胜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郑连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郑连胜出生于1963年11月,汉族,山东费县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临沂市苍山县委书记,兰陵县委书记,2017年任临沂市副市长。2025年2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郑连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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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欲膨胀、政商勾连
大搞权钱交易
2025年9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山东省临沂市原一级巡视员郑连胜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郑连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组织原则缺失,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干预和插手行政执法活动;贪欲膨胀、政商勾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专项资金申请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连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连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临沂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人物履历
1979.09-1981.07郯南劳动大学农学专业学习;
1981.07-1985.08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农技站技术员、副站长;
1985.08-1987.07山东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干部专修科农业管理专业学习;
1987.07-1988.08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农业局秘书;
1988.08-1993.03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农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3.03-1995.02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上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5.02-1998.02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上冶镇党委书记(1993.08-1995.12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2-2000.01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副县长;
2000.01-2003.02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9.08-2001.10在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3.02-2006.12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2006.12-2007.02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7.02-2011.11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委副书记、县长(2005.09-2008.06在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1.11-2012.02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2012.02-2017.01山东省临沂市兰陵(苍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党校校长;
2017.01-2017.02山东省临沂市政府党组成员、兰陵县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2017.02-2018.06山东省临沂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兰陵县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2018.06-山东省临沂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曾任临沂市一级巡视员。
临沂荀子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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