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省道边上有人盖违建 集体土地被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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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省道边上盖起了违建,且存在消防隐患,侵占了国家集体土地!”近日,有居民反映说,2017年在有人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五分地镇北侧公路边上的位置盖起了违建且没有消防规划,存在安全隐患。

“违建盖起后,房东擅自租赁给了租户,发生火灾,租户损失惨重!”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五分地镇的知情居民介绍说,房子在烧塌后,“违建房东竟然在原来基础上增高50公分,又租赁给其他商户继续经营……”侵占国家集体土地不说,安全隐患更是大事,就此,法之声法务咨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规,盖起来的房子涉嫌违法。
“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五分地镇的违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就此,张杰律师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建侵占了国家集体利益,依据相关规定应当责令违建人进行拆除……”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划的要求。

“这个违建的存在就是对安全的挑衅!”居民认为,内蒙古赤峰市五分地镇大桥北306国道边违建不仅破坏了周围原有的整体风貌和规划布局,还带来了诸多潜在的危险。“就消防方面而言,存在着极大的隐患。”更为严重的是,国家集体土地被肆意侵占,这种侵占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集体土地本应是国家共同享有的资源,用于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民生活条件以及进行公共设施建设等。
“违建者为了一己私利,毫无顾忌地将集体土地据为己有。”居民表示,国家一直遵循着有序、合规的原则,注重土地的合理利用和集体利益的保障。而如今这种违建和侵占集体土地的行为,无疑是对国家秩序和规则的破坏。“这种现象若不加以制止和纠正,将会引发矛盾和不满,破坏国家的和谐稳定,起到极坏的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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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烧塌后的样子(资料图片)
国家向来重视邻里和睦、公平正义,这种侵占行为与国家的传统价值观念背道而驰,为了维护国家的合法权益、恢复省道周边的正常秩序,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击这种违建和侵占国家集体土地的不法行为。(图/文 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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