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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即墨潮海东关二期回迁工地蹿出“黄龙”污染路面?

胶东采编中心 企业文化 2025-10-05 15: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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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即墨潮海的即墨东关二期回迁工地成了当地居民关注的焦点,一系列令人困扰的事件在这里接连上演。

      工地“黄龙”肆虐,路面惨遭污染

    污染路面。

     在即墨东关二期回迁工地现场,一条犹如“黄龙”般的泥水带格外刺眼,原本平整干净的道路,被这股裹挟着大量泥土的水流肆意侵袭。每当下雨的时候,这种情况就变得尤为严重。由于当地居民几年之久没有回迁,也许工地在赶工期,没有做好完善的排水和防护措施,工地内部的积水“蹿”到路面,这些积水与泥土混合,形成了浓稠的泥浆,随着水流的涌动,泥浆顺着地势冲到了路面上,瞬间让整洁的道路变得泥泞不堪。

   “从城市环境的角度来看,这种路面污染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对于行人而言,行走在这样的路面上十分危险,一不小心就可能滑倒摔伤。”市民认为,特别是老人和儿童,他们的身体平衡能力相对较弱,更容易受到伤害,而对于过往的车辆来说,泥浆会附着在轮胎上,不仅影响车辆的行驶安全,还会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溅起泥水,弄脏周围的环境和其他车辆,此外,路面上的泥浆如果不及时清理,经过车辆的反复碾压,会逐渐干结,增加清理的难度,同时也会对道路的使用寿命造成一定的影响。

     城管介入处罚,路人莫名遭冤枉

      拍照遭工地工作人员威胁。

     面对工地污染路面的恶劣情况,即墨城市行政相关部门迅速做出了反应,据一位环卫工人透露,“昨天城管进行了处罚……”城管部门的介入,体现了政府对城市环境管理的重视,也表明了对这种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处罚措施的实施,旨在督促工地负责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但遗憾的是,问题并没有解决依旧存在。

      然而,在城管处罚之后,工地却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一名正常行走的路人被工地工作人员误认成了“举报人”,遭到了无端的冤枉,这位路人原本只是正常路过工地附近,却被工地工作人员拦住粗暴质问,甚至遭受了言语上的指责和近距离的肢体接触,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路人的合法权益,也反映出工地工作人员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他们没有从自身寻找问题的根源,反而将矛头指向无辜的路人,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掩盖自己的错误。“工地自身存在的问题竟莫名的迁怒路人……”路人质疑,“即墨东关二期回迁工地存在的污染问题,迁怒路人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恶劣天气赶工背后的深层原因与反思

      工地工作人员及来往车辆。

      工地也许在雨天赶工期,导致路面污染,这背后其实反映出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建筑行业竞争激烈,工期往往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一些工地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不惜违反规定,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继续施工,他们忽视了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问题,只看重眼前的利益,却没有考虑到对城市环境和公众造成的负面影响。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虽然城管部门及时进行了处罚,但这也暴露出在日常监管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即墨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日常巡查,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提前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而不是等到问题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才进行处罚。同时,也应该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让他们明白保护环境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此外,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强对城市环境的监督,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拨打举报电话、在社交媒体上曝光等方式,及时向即墨相关部门反映工地污染等问题,只有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营造一个整洁、安全、舒适的城市环境。

      即墨东关二期回迁工地污染路面的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只追求速度和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保护和公众的利益,只有在发展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才能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美好。

     公开资料

      中铁建工集团曾多次被处罚

      面对即墨东关二期回迁工地存在的污染问题再看看建筑工地大门张贴的大字“中国建筑铁肩担当”的“中铁建工集团”的口号,竟成了莫大的讽刺,千万莫成了“终极追求目标”!

      网络查询中,《网易》、《齐鲁晚报》等媒体,都有涉及即墨东关二期回迁区和关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负面”报道,题目分别为《即墨东关二期回迁遥遥无期 村民:在外租房近六年何时能回家?》和《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被罚》,其中,《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被罚》是在2025年06月17日被媒体披露的,文中称-

      近日,信用中国公布了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金交工罚﹝2025﹞90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显示,2025年5月14日8时49分,武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武义县一县一县道白杨线莹乡路至冷水坑段改建工程项目部检查时发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在岗履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除此之外,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全质量监督站于2025年4月15日对位于房山区长阳镇由北京长阳众联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2号地集体产业项目(集体产业项目用房)工程进行了抽查。经查,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下列事故隐患:现场东侧基坑上下马道未设置挡脚板,DB11/T945.1-2023第3.4.22条的规定要求等问题。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标准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其作出罚款1.9万元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5月25日,法定代表人王玉生,为中国中铁(5.510, 0.04, 0.73%)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即墨潮海东关回迁区,从公开资料了解到,2023年12月,潮海街道公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主体变更情况,A安置区招标主体由中铁诺德(青岛)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青岛市嘉源利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东瑞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名泰安瑞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包人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但据了解,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165件,“自身风险”476件,但尚不知即墨为何引进这样“劣迹斑斑”的建设单位?

     中铁建工集团有“公关”能力,可能媒体披露的仅仅是“凤毛麟角”存在的问题,“掩耳盗铃”式的自欺欺人,难道问题就不存在了吗?因为公司有“劣迹斑斑”的过往,即墨东关的当地居民质疑二期何时才能全部回迁成功?(图/文 马立瑜)【原创稿件 严禁转载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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